今(20)日,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,協同臺灣小熊教育創辦人田韋恩、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楊姿潁、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倡議組組長左欣平,召開「結社不受限,青春有權利!」記者。王婉諭說明,會選在今天召開記者會,是因為 11 月 20 日為聯合國訂定的「國際兒童人權日」,正如同記者會主軸,是希望呼籲政府鬆綁人民團體法,給予兒少結社自由權。
王婉諭表示,她長期關心兒少議題,也認為台灣過去數十年的政策推動過程中,長期忽略兒少表意權的實踐。然而,兒少是國家最珍貴的資產,時代力量作為一個青年政黨,也希望讓更多年輕世代的心聲被聽見。
王婉諭指出,一直以來,她鼓勵青少年用各式各樣的形式參與公共事務,就如同今天一同與會的團體「臺灣小熊教育」,是由臺灣各地16~20歲青年組成,他們透過成員們各自的專長,提供孩子不一樣的學習方式,帶著孩子探索新的領域。但這樣由多位青年學子們組成的團體,現在行制度上無法成為社團法人,讓青少年們在經營社團上會遇到許多困難。
對此,臺灣小熊教育創辦人田韋恩表示,他們是由來自台灣各地17名16~20歲的青少年所組成,儘管成員分佈超過七個縣市,仍然因為不符合成立協會的基本門檻「30名成年人」,而無法在台灣立案成為協會。田韋恩指出,現行規定限制未成年人合法成立社團,導致像臺灣小熊教育這樣的青年組織在推動公益時面臨諸多挑戰,包括無法開設專戶管理資金、拉贊助困難以及缺乏正當募款途徑,嚴重影響組織的發展。
田韋恩表示,目前臺灣小熊教育的所有金流需透過個人帳戶管理,這樣的方式不僅風險高,也不符合公益募款法規。他強調:「我們每月自費前往偏鄉育幼院為孩子授課,這是公益行動,但現行法規卻否定我們的合法性。」儘管面臨這些挑戰,他仍表示拒絕採取任何法律漏洞的方式,選擇以光明正大的態度向立法機關請願,並呼籲政府能夠鬆綁人民團體法,給予兒少結社自由權。
此外,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楊姿潁舉例,以雙北高中職學生權益陣線和高雄學生民主聯盟為例,這些團體致力於促進學生權益,與許多現有人民團體的運作並無不同,然而,由於團隊成員多為未成年人,無法滿足法律對人民團體發起者成年資格的要求,導致這些團體無法正式成立為人民團體。如此一來,不僅無法獲得法律上的正當保障,也無法爭取應有的資源與支持,甚至在進行一些公民參與或與政府對話時,面臨不必要的阻礙。
楊姿潁進一步表示,各地也有不少由高中生發起的學生聯盟或陣線,如地方性的學生權益組織,積極關注校園民主及教育等議題。然而,現行法規讓這些充滿公民意識的學生團體無法在法律的保障下運作,與政府提倡的青年參政、校園民主等政策形成矛盾。
台少盟倡議組組長左欣平強調,《兒童權利公約》第15條清楚保障兒少享有結社與和平集會的自由,除非基於國家安全、公共秩序等必要理由,不得加以限制。她引用聯合國兒權委員會的觀點指出,結社與集會權應無年齡或成熟程度的限制,以充分保障兒少透過結社表達意見的權利。
左欣平提到,2017 年我國首次兒童權利公約審查中,國際委員指出,台灣的兒少目前無法自主成立團體,只能在父母或監護人同意下加入既有組織,這種限制不僅違背兒少的結社自由,也忽視兒少逐漸發展的能力。委員建議政府採取必要的立法與行政措施,確保兒少不受歧視地享有結社與和平集會的權利,包括進行和平抗議的自由。
最後,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指出,現行法規對16歲青少年參與公共事務設下矛盾門檻,必須儘速修正。《政黨法》第11條規定,16歲以上的國民即可自由加入政黨;但《人民團體法》第8條卻要求人民團體的發起人須為成年。這意味著16歲青少年可以入黨參與政治活動,卻無法自主發起人民團體。王婉諭強調,這顯然在立法上有相互矛盾之處,她呼籲政府,也同時呼籲立法院各黨團,儘速提出修法並完善政策的配套措施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