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代力量

停不下的司法時鐘,接不住的受傷童年:為帶著秘密長大的孩子,爭取遲來的正義

每個人心中或許都有秘密,但有些秘密,沉重得足以改變一生;還有一些,即使用盡一輩子的時間與力氣,都無法走出來。

老師都不「老師」了:掙脫不了的權力之網

十五歲那年,運動選手 K 在台南的一間運動工作室擔任助教。開設這間工作室的,是地方上小有名氣的扯鈴教練:蘇柏瑜,他的形象認真、專業又負責,而且主動提供這份能賺取生活費的打工機會給 K。

誰能想到,這竟是噩夢的開端。

某天,K 因為助教工作,借宿在蘇教練的住處。蘇教練竟見機以「對國中女生的身體感到好奇」這樣荒誕的藉口,將手伸進 K 的衣服裡……她奮力掙扎、試圖推開,卻都只是徒勞。

當下 K 的腦中一片空白,只記得身體僵著,不知所措。

往後的一年裡,蘇教練強迫侵犯 K 許多次,K 陷入極度的自我懷疑與混亂:「這算性侵嗎?不是跟陌生人才算嗎?」

後來 K 上了高中,繼續練習運動專長,希望藉此升學;每一場比賽對 K 來說都至關重要,她承擔不起任何一絲風險。偏偏,蘇教練卻常常在這些賽事中擔任裁判。這股無形的權力威脅,讓 K 彷彿被封住了口,無法向其他人提起這件事情。

直到大學畢業,K 在心理諮商的過程中,才終於崩潰地說出這一切,並且鼓起勇氣對蘇教練提出告訴。

然而,在漫長的司法程序裡,K 無數次地被詢問一個殘忍又天真的問題:「妳當下很不喜歡,為什麼不踢他?為什麼不逃跑?」

體制在幫忙之前,已經粗暴地扒開 K 的傷口,大力翻攪,仿佛恨不得 K 再次受傷(註 1 )

當「家」變成「枷」:造成傷害的竟是最親近的人

K 所面對的,是權力不對等與司法體制的冷酷;但有時候,困住受害者、逼迫受害者噤聲的枷鎖,並非來自社會,而是最親近的血緣與家庭。

自 M 有記憶以來,大約四、五歲時,就被同住在阿姨家,相差十幾歲的表哥性侵。

很小的時候是被拉入房間,後來表哥愈來愈肆無忌憚,廚房、廁所無處不成煉獄,甚至屢次以暴力威脅她不准說出去。

年幼的 M 根本不懂這樣的行為是什麼,直到國中時,表哥再次侵犯了她。這時的 M 已經受過一些性教育,她驚覺:這…應該是性侵吧!

M 向家人、長輩求救,但他們不僅敷衍,避而不談,甚至被逼急了還會指責 M 說謊。於是她不再信任家人,努力自立,離開已不是避風港的地方。

「事情總會過去的。」人們不是常常這樣說嗎?

確實,事情會過去,影響卻不一定。

那年 M 三十幾歲,在他鄉過著安穩的日子,滿懷期待地迎接女兒的誕生。然而,隨著每次幫女兒換尿布、洗澡,那些塵封已久的過往竟再度湧現,如潮水般失控地侵蝕著她好不容易建立的平靜生活。

原來,傷痛從未真正痊癒。

十五歲那年,運動選手 K 在台南的一間運動工作室擔任助教。開設這間工作室的,是地方上小有名氣的扯鈴教練:蘇柏瑜,他的形象認真、專業又負責,而且主動提供這份能賺取生活費的打工機會給 K。

誰能想到,這竟是噩夢的開端。

某天,K 因為助教工作,借宿在蘇教練的住處。蘇教練竟見機以「對國中女生的身體感到好奇」這樣荒誕的藉口,將手伸進 K 的衣服裡……她奮力掙扎、試圖推開,卻都只是徒勞。

當下 K 的腦中一片空白,只記得身體僵著,不知所措。

往後的一年裡,蘇教練強迫侵犯 K 許多次,K 陷入極度的自我懷疑與混亂:「這算性侵嗎?不是跟陌生人才算嗎?」

後來 K 上了高中,繼續練習運動專長,希望藉此升學;每一場比賽對 K 來說都至關重要,她承擔不起任何一絲風險。偏偏,蘇教練卻常常在這些賽事中擔任裁判。這股無形的權力威脅,讓 K 彷彿被封住了口,無法向其他人提起這件事情。

直到大學畢業,K 在心理諮商的過程中,才終於崩潰地說出這一切,並且鼓起勇氣對蘇教練提出告訴。

然而,在漫長的司法程序裡,K 無數次地被詢問一個殘忍又天真的問題:「妳當下很不喜歡,為什麼不踢他?為什麼不逃跑?」

體制在幫忙之前,已經粗暴地扒開 K 的傷口,大力翻攪,仿佛恨不得 K 再次受傷(註 1 )

每天 15 件的隱形噩夢

你可能以為,這樣的故事只是偶爾發生在社會的陰暗角落,並不常見。但真相卻令人窒息。

近十多年來(註 2 )台灣平均每年發生約九千件性侵案,其中高達六成的受害者,是 18 歲以下的未成年人(註 3 )換算下來,平均每一天,都有 15 個孩子,正在經歷這樣的噩夢。

根據衛福部 2025 年統計,這些未成年的兒少被害人,從 0-17 歲都有,其中又以 12 到 17 歲的少年占最多數。

而傷害孩子的人究竟是誰?答案顛覆許多人的想像——不是陌生人。2025 年,4,712 名未成年被害人中,有 9 成(4,241 人)的加害人,是孩子生活中「認識的人」:家人、伴侶、朋友、同學、老師、鄰居……真正的「陌生人」,只占 3.5%。

把每個年齡層的加害人攤開來排行,會看得更清楚──年紀愈小,傷害愈來自家人與生活圈裡的大人;進入青春期後,則轉向親密關係與網路。

更令人心碎的是,就像 M 一樣,還有許多孩子身陷這樣的煉獄──侵害這些未成年兒少的人,竟有超過五分之一是他們的家人,也就是所謂的「家內性侵」。

而且,孩子的年紀愈小,加害人離他愈近;若將目光聚焦在 12 歲以下的孩童,受到家人性侵的比例,更超過五成!

不僅如此,進一步檢視這些「家內性侵」案件會發現,爸爸、媽媽、阿公、阿嬤等「直系親屬」,竟然就占了快要一半!更有將近三分之二的 6 歲以下幼兒,是被這些最親近的家人侵害!

這些原本應該好好保護孩子、守護孩子健康成長的大人,卻深深地傷害了他們。

還有些時候,孩子是遭到一起生活、一起長大的兄弟姊妹性侵,比例約為 21%,不在少數。剩下三分之一左右的兒少被害人,是被這些以外的家人所傷。

生活在這樣的家庭中,是怎樣的處境,你我可能都難以想像。

不僅如此,進一步檢視這些「家內性侵」案件會發現,爸爸、媽媽、阿公、阿嬤等「直系親屬」,竟然就占了快要一半!更有將近三分之二的 6 歲以下幼兒,是被這些最親近的家人侵害!

這些原本應該好好保護孩子、守護孩子健康成長的大人,卻深深地傷害了他們。

還有些時候,孩子是遭到一起生活、一起長大的兄弟姊妹性侵,比例約為 21%,不在少數。剩下三分之一左右的兒少被害人,是被這些以外的家人所傷(註 4 )

生活在這樣的家庭中,是怎樣的處境,你我可能都難以想像。

除了家庭成員,還有一部分的加害人應該被關注:就是為人敬重的師表,如同 K 的遭遇。

把家人排除、只看 3,751 件「非家內」的性侵案件,2025 年有 116 名未成年兒少(約 3%),是遭到學校、補習班、安親班、社團、家教老師或教練等教育人員的侵害。

更令人憂心的是,年齡愈小、愈依賴老師的孩子,愈容易受害。12 歲以下的 483 件非家內案件中,就有 45 件(9.3%)──大約每 10 件就有 1 件,是出自這些師長的毒手(同註 5 )

這些教育人員憑藉著權力與地位,無視孩子的信任與尊敬,對他們造成難以抹滅的傷害。這正是我們一直以來強力呼籲,社會必須嚴正以對的「權勢性侵」樣態之一。

而且,利用權勢性侵孩子的,還不只這些人。

有些孩子為了分擔家計,早早在 16、17 歲投入職場,開始打工、賺取微薄的生活費,卻被公司的主管、同事盯上,乘機性侵(同註 5 )

這些侵害都發生在權力傾斜的關係中,令孩子有所顧忌,難以求助。

值得注意的,還有「非家庭成員」加害人的前三大比例:在 3,751 件「非家內」性侵案件中,親密關係伴侶占最多數,將近五成(49.4%、1,852 人);排行第二的是朋友、同學,約占 18.4%(690 人)。顯見情感教育、性教育與身體界線,必須及早落實(同註 5 )

而隨著科技發展,網路上的風險更不能忽視。被網友侵害的未成年兒少,亦有 10.6%(398 人);而且,網友是唯一隨年齡快速上升的加害人──從 6–11 歲的 11 件,暴增到 12–17 歲的 387 件,占該年齡層非家內案件的 11.8%、高居 12-17 歲兒少性侵加害人的第三大比例(同註 5 )顯示孩子一進入青春期,網路風險急遽升高。

為什麼不求救?創傷如何讓人開不了口?

「既然這麼痛苦,當下為什麼不說?為什麼不求救?」不熟悉這個議題的人,腦海中一定都曾經浮現過這個疑問。

想像一下,一個 5、6 歲的孩子,大腦、身體與認知都還沒發育完全,當自己親近、信任的大人,用「玩遊戲」「這是我們的秘密」來包裝這種行為的時候,根本不會想到他們竟然是在傷害自己。

即便年紀稍長,能夠意識到這就是性侵害,孩子依然極有可能會無法反應;他們的身體會僵住、感覺會麻木,大腦甚至會強迫封存這段記憶,讓自己活下去。

許多嚴重的性侵害被害人,還會出現「解離」的症狀。這是人類在遭遇重大痛苦的時候,大腦所啟動的一種防衛機轉,就像保險絲為了防止電線走火而自動斷電一樣,大腦也是在努力避免我們被傷痛擊倒。

不僅如此,未成年的孩子,在經濟與情感上,大多高度依附於家人甚或是加害人;即便有能力分辨出這是錯誤的行為,還需要耗費漫長的時間、極大的力氣,去梳理、面對心理及思緒上的混亂。

有時候,受到傷害的孩子,終於好不容易鼓起勇氣告訴信任的家人,卻沒有獲得任何支持與協助。

原因很複雜,可能礙於加害人是家庭的經濟支柱與權威角色,其他知情的家人只能息事寧人;也可能受制於父權社會下的性別刻板印象,加上社會對「性」的避諱與汙名,導致孩子有苦難言,無法再對外為自己發聲。

種種的限制與困境,讓孩子在遭受這樣嚴重的傷害之後,只能獨自帶著秘密,艱難地長大。

很多被害人,只有在自己足夠獨立,脫離家庭及原來的生活環境後,才有能力梳理這段遭遇。還有一些人,會將這段過往壓入心底深處,直到踏進婚姻,甚至生育自己的孩子,才終於說出口。

根據統計,兒少性侵被害人平均需要花上 22-24 年,才會第一次向其他人吐露這段經歷。

不停倒數的司法時鐘,總是走得比被害人快

這是一段多麼漫長又艱辛的路程。其中的辛酸,外人難以感同身受。

然而,苦痛不是到此為止。當這些兒少終於長大,也稍微整理好自己,走進警局、準備討回公道的時候,往往會撞上一道名為「追訴期」的法律高牆。

什麼是追訴期?簡單來說,法律為每種犯罪都設定了「效期時鐘」,從「犯罪發生的那一天起」開始倒數。必須在時限結束前,提出告訴;否則時間一到,國家就不會再追究加害者的責任。

這個機制原先的用意,是考量時間隔得愈久,證據愈難保存,證人的記憶也會愈來愈模糊。同時,也希望維持社會的安定,讓大家的生活不要因為案件,無止盡地懸在那裡,可以繼續好好地過日子。

然而,這對於具有「延遲揭露特性」的兒少性侵案來說,無疑是殘忍又不合理的阻礙。當被害人好不容易走過前面那段荊棘之路,來到司法的大門前,卻換來檢察官一句「追訴期已過、不予起訴」,這無異於是第二次的重擊。

幾十年來,雖然法律有些許修正,卻還是一次次地漏接這些受傷的孩子。

讓孩子有更多時間,面對深埋心底的秘密

現在,終於有一隙曙光,瓦解了這道法律高牆:2026 年 7 月 7 日,立法院正式三讀通過《刑法》第 80 條修正案!明定「性侵害犯罪成立日起,到被害人滿 20 歲為止」的這段期間,通通不計入追訴權時效。也就是說,之後未成年兒少遭到性侵、猥褻、權勢性侵的案件,司法時鐘都會等到被害人滿 20 歲那天,才開始倒數。

同時,三讀通過的《刑法施行法》第 8 條之 2 也規定:修法施行前,追訴期「已經開始倒數、但還沒走完」的案件,也可以適用這條新的規定。讓這次修法的保護,能夠向前多接住一些還來得及的被害人。

立法院還通過了附帶決議,要求法務部參照澳洲等國的經驗,針對《民法》、《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》及《國家賠償法》的修法,提出研議報告,讓兒少被害人的權益,可以更完善地被保護;司法院也必須在 3 個月內,討論出性侵案件的審理指引,將「延遲揭露的合理性評價」、專家證人與心理鑑定的運用、創傷知情詢問方式等納入其中,健全相關的制度及配套措施。

這是一份遲來的正義,也是許多人的殷切盼望。

還是有一些人,被拒於司法大門之外

但是,這次修法只適用於時效尚未完成的案件,那些已經長大,因為追訴期已經到期,而被拒於司法門外的被害人呢?他們所承受的痛苦,與修法後受到保護的兒少性侵被害人,並沒有任何差別,當然也不應該受到不一樣的對待、被司法遺忘。

這就是為什麼,許多在 2006 年前遭受性侵的被害人,由於 20 年的追訴權時效到期,無法對加害人提出告訴,在求助無門之後,選擇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。

他們期盼大法官,能針對那些無視兒少困境、忽略兒少性侵案特殊性的舊法規,宣告違憲;讓這道遲來的正義光芒,不僅打在現在、未來的被害人身上,也能回頭、照見當年那些還不知道如何求救的孩子。

我們相當肯定立法院用不到半年的時間,讓《刑法》修正案完成三讀;但我們也要提醒:這次的修法不溯及「時效已完成」的案件,我們不應該停下腳步,任由這些被害人尋求司法正義的權利,就這樣消散在空中。

因此,我們全力支持這些釋憲案聲請人的訴求,希望大法官作出對被害人有利的裁決,還給他們司法救濟的機會。

這不是在破壞法治或社會的安定,而是對這些當年沒有被國家保護好的孩子,最基本的彌補。

而且,修法三讀不是終點,而是下一段路的起點。接下來,我們也會持續倡議:《民法》、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》及《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》的修法,讓兒少性侵被害人的民事求償、國家資源與補償,還有性影像外流、網路誘拐等兒少性剝削案件的時效也一起跟上,更全面地接住這些本不應該受傷的孩子。

加入支持的行列,成為被害人的後盾

邀請您一起加入「釋憲修法雙管齊下,為倖存者守住正義防線!」連署,讓帶著秘密長大的兒少性侵被害人知道:他們並不孤單,還有人堅定地站在他們身旁,願意作他們堅強的後盾,陪伴他們走過這段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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