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兒童托育服務法」:「監管雲」入法的起點
要讓「監管雲」有法律依據,前提就是必須有一部完整的兒童托育專法。
在臺灣,兒童事務分由兩個主管機關負責:未滿 2 歲以照顧及保育為主的「托育」服務,由衛福部主管; 2-6 歲以教育與照顧為主的「教保」服務,則由教育部負責。
這樣的分工,源於 2011 年的幼托整合。而後,「教保」服務即有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」作為法源依據;但「托育」服務卻遲無專法,相關規範散落於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」、行政命令,甚至缺乏法律拘束力的指引中。直至近日,衛福部才擬定「兒童托育服務法」草案。
這個缺口,並不是沒有人注意。十幾年來,民間團體與立委不懈奔走,力促訂立兒童托育的專法,但始終未能進入正式立法程序,行政部門也從未將法案送交立法院。
直到 2023 年底「剴剴案」震撼社會,剴爸剴媽團體站出來、號召眾人參加「 510 剴道遊行」,行政院才終於在今年 5 月 8 日,通過衛福部擬具的「兒童托育服務法」草案,並送交立法院審議,讓立法進入關鍵階段。
各界都期盼,這部專法除了整合過去分散各處的兒童托育規範,也能建立更健全、周延的管理與監督機制。
「監管雲」入法的進度
今年 8 月,「兒托法」經過了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(衛環委員會)三次審查,終於進入最關鍵的第 30 條,也就是大家最關心的 「監管雲」入法。
「監管雲」簡單來說,就是規範所有托育機構必須裝設監視器,並將影像、聲音上傳到主管機關建置的網際網路,以保全證據。這樣在必要的時刻,才能還原真相、釐清責任。
這項規定,其實建立在既有的法律基礎上。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」早已明訂「托嬰中心」應該裝設監視錄影設備;這次立法則是擴大適用範圍,涵蓋「所有托育機構」,包括:托嬰中心、公共托育家園及互助式托育機構。同時,還新增了「雲端備份」的要求,規定監視器錄影音資料必須送到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的網路系統儲存,避免證據消失,維護兒童的安全及權益。
就在今年的 8 月 18 日,衛環委員會針對「兒托法」的第三次審查中,朝野三黨立委經過兩輪發言,基本上已確認藍、綠、白都支持「監管雲」入法!
雖然最後因為調閱時機、資安風險、保存年限、建置費用等細節尚待討論,還是暫時保留了條文,但至少在大方向上已達成共識,各黨立委都表態支持行政院版,這無疑是一大突破。
而後在 12 月 8 日,衛環委員會再次針對「兒托法」保留的條文,進行第二輪審查。這一次,審議到規範「監管雲」的第 30 條時,仍然經過一番熱烈的討論。委員會這次的討論重點,主要落在建置網際網路系統的經費,是否「應」由中央政府補助,或由中央政府視地方狀況「得」為補助;以及監視錄影設備的抽查機制。
最後,由於未能達成共識,所以此條文依然保留。
12 月 22 日,委員會完成「兒托法」草案第二輪審查,全案保留 22 條,提報院會討論,交付黨團協商。
「監管雲」制度真的這麼急迫嗎?
庭庭案,沒有畫面的告別
2022 年 4 月,9 個月的小女嬰庭庭,在新北的托嬰中心,遭棉被蓋頭悶死。
庭庭的媽媽想看監視器畫面了解發生什麼事情,但新北市社會局在查扣托嬰中心的監視錄影主機時,沒有完整備份事件發生當天與事前一個月的畫面,就讓警方將監視器主機帶走。
導致媽媽沒辦法在第一時間,透過監視器畫面知道自己的女兒遭遇了什麼;只能無助地尋求各種管道,來索取監視器畫面。
花蓮嬰兒窒息案,片段破碎的真相
2022 年 7 月,一名才 3 個月大的嬰兒,在花蓮某托嬰中心午睡,就再也沒醒來。
孩子的爸媽想知道事發經過,卻沒辦法自己去看監視器,只能「申請」查閱,在官員的監看下,一段一段地查找…… 最後,他們看見自己的孩子,疑似被放置在嬰兒床上趴睡,哭鬧也無人理會,直到失去反應。
當他們想尋求更多資訊時,卻出現各種問題:監視器畫面角度被雜物遮住、只有一支攝影機有聲音,甚至沒有完整存取 30 日內的畫面。
還有許多,說不完的心碎故事
2023 年 3 月,新竹,一間私立幼兒園以另設補習班的方式違法經營,並且爆發兒少性暴力事件,孩子只要一反抗就會被打。結果,當家長要尋求真相的時候,業者居然告知他們,監視器畫面已經遺失且無備份。
2023 年 5 月,內湖,某托嬰中心爆發兒虐案,孩子被幼保人員劇烈搖晃、暴力拉扯並造成全身多處瘀傷。事發一個月後,校方才召開說明會告訴家長們說,有部分「監視器畫面」損毀,所以無法提供。
2023 年 12 月,新竹,某托嬰中心中的一名 3 個月大男嬰,疑因托育人員的疏失,遭熱水燙傷,全身超過 50% 的二度燒燙傷。當時,無意責難托育人員、只想釐清真相的家長,到托嬰中心調閱監視器畫面時,業者卻表示硬碟壞了,無法提供事發過程。
2024 年 4 月,竹北,嘉豐非營利幼兒園爆發集體兒虐案,只因為孩子哭鬧,老師就以棉被將孩子像捲壽司般捲起,限制他們的四肢,只露出頭部供呼吸。即便家長想要看監視器,園方卻只提供經過剪輯和篩選的畫面。
這些都是近年來冰山一角的真實事件,不夠嚴重的,可能還埋藏在水面底下,鮮有人知。
這些孩子,有的還是不會說話的嬰兒,有的還在咿咿呀呀地學著叫喚「爸爸」、「媽媽」,生命就這樣停留在那個下午。
更令人痛心的是,許多案件的家長,在試圖調閱監視器畫面了解真相時,卻一次又一次地聽到同樣的理由:「硬碟壞了」、「記憶卡沒插」、「畫面已刪除」、「影像遺失」……
孩子受傷,甚至失去生命,悲痛的家長卻只能在一片漆黑當中,奮力抓取一縷真相的微光。對家長而言,這是情感上的二度傷害;對托育人員來說,缺乏影像紀錄,同樣可能讓清白的人背負不實指控。
監管雲政策,正是為了防堵這個嚴重的漏洞,而提出的制度性防線。
監管雲的意義:沒有畫面,就沒有真相
起兒虐案無法調閱關鍵影像
為什麼需要「監管雲」?因為在 2020 到 2023 年之間,已經發生 10 起兒虐案件,因為監視器壞掉、操作不當或畫面遺失,導致無法調閱關鍵影像。
對於那些還不會說話、不懂如何表達的孩子來說,影像紀錄往往是還原真相、捍衛正義的唯一線索。
這也是為什麼,《兒少權法》早就規定托嬰中心必須裝設監視器;而這次兒育法草案,則進一步要求「將影像上傳雲端」,防止設備毀損、資料遺失,讓系統能真正發揮保護的功能。
監管雲制度,對孩子是一種保障,對絕大多數用心陪伴孩子的托育人員其實也是。
它的設立初衷,不是監控,而是保護。若有雲端備份,將不再出現「硬碟壞了」、「記憶卡沒插」這種讓人無奈、難以釐清責任的情況。
同時,也能讓清白的托育人員,透過影像證明自己,避免背負不實的指控。
既然「監管雲」這麼重要,為什麼修法這麼困難?
早在 2019 年,立法院就在「兒少權法」明定托嬰中心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。在發生了一件件震驚社會的悲劇之後,衛福部終於在2023年,正式編列運算,推動托嬰中心「監管雲」制度(影像上傳雲端),並且在新北在內的五個地方政府推行。
然而,令人憤怒的是,國民黨竟然為了保護某些不肖業者的「利益」,宣稱此舉有違托嬰人員的隱私,在 2023 年預算協商的時候,直接提案凍結「監管雲」所有預算,阻撓這個計畫的執行;國民黨四位立委林思銘、王鴻薇、林為洲、吳怡玎甚至召開記者會,表示這樣的政策會「違憲」,所以他們反對推行。
不僅政客如此,2023 年底,中華孕嬰童教保聯合總會,也發布聲明反對「監管雲」,擔心無法全面防堵駭客入侵、兒童影像外流,還質疑這是在踐踏托育尊嚴,損及教保員的人權。
接著,在 2024 年「托嬰中心監視影像資料運用雲端系統儲存相關議題」公聽會上,中華孕嬰童教保聯合總會表示,「政府對我們容錯率非常的低」「但我們難免有害群之馬」「監管雲侵犯老師人權」反對監管雲設置。
今年 4 月,也就是行政院通過衛福部「兒托法」草案的前夕,他們更在政府的「公共政策平台」上提案:「嬰幼兒監視影像外傳,踐踏兒安兒權最佳利益!反對托育監管雲上傳,挾制托育教保執業安全!」試圖以業者巨大的音量,掩蓋兒童的權益。
7 月,「兒托法」已經進入立法院委員會審查程序。中華孕嬰童教保聯合總會又聯合各地教保團體,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,批評「托育監管雲」侵犯兒權與勞權,要以內控取代監控,要求立委們「不要通過監管雲條文」。
他們無所不用其極地醜化「監管雲」、散播錯誤資訊,除了恐嚇第一線教保人員,聲稱那是「隨選隨看」的監視系統,還私下遊說許多立委、向立委施壓,導致立委不敢聲張、表明立場。
然而,這些阻撓者絕口不提的是:「監管雲」只是要將監視畫面定期上傳雲端備份,確保在爭議發生時,資料不會消失、不會被刪除,能夠還原真相。
誤解一:監視器畫面可以「隨選隨看」,造成隱私侵犯?
不少人誤以為監管雲上線後,家長或主管單位可以隨時打開電腦、手機,即時看到托育機構的日常畫面。有些托育人員擔心,這會造成工作壓力、侵犯隱私,甚至影響師生互動及信任關係;也有些人擔憂,孩童的隱私是否就此失去保護。
但事實並非如此。
監管雲的影像是雲端備份,平時不會被即時觀看,也沒有線上「隨選播放」功能;只有在發生重大爭議、疑似兒虐或其他涉及兒童安全的案件時,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才會依法律程序調閱影像,並記錄調閱的時間、原因與使用目的。
這樣的設計是為了兼顧證據保全與隱私保障,只有在特定且必要的情況,才能在明確的程序下,調閱監視器影像,防止關鍵證據消失。
誤解二:監管雲能防止兒虐嗎?
當然不能。建立監管雲制度,保存影像的目的,本來就不是為了預防兒童遭受不當對待或虐待,而是作為托育現場的最後一道防線,同時維護兒童、家長及托育人員三方的權益;當疑似違法事件發生時,避免監視器剛好壞掉或畫面遺失,真相無法重現、責任難以釐清的狀況。
沒有人會天真地認為,監視器畫面上雲端,就能終結兒虐。
更清楚地說,「監管雲」從來不是為了恫嚇或監控,建置完善的托育體系、完善的輔導與培力機制、持續的專業訓練、合理的人力配置與薪資待遇、健全的勞動環境與管理制度,才能從源頭減少受到傷害的孩子;這些事情必須做、一直做,不會因為有沒有「監管雲」制度而改變。
結語:留下畫面,守護真相
一次次的案件告訴我們:畫面消失,也意味著真相難以尋回。
讓「監管雲」入法,能確保那些重要的畫面被妥善保存,不再讓「沒插記憶卡」、「容量不足」、「記憶卡壞掉」成為擋在真相之前的藉口,也無須擔心影像被竄改或刪除。
同時,孩童及托育人員的隱私權益依然重要。因此,只有在必要時刻,相關人員才能夠依據法定程序調閱影像;平時,這些資料僅作為備份及保護,不能「任人調閱」、「隨選隨看」,避免隱私遭受侵害。
有畫面,才能及時還原真相,釐清責任;才能為受害者發聲,為清白者說話,還給孩子一個平安成長的機會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