坑殺無數散戶,炒作TDR不法所得達4.7億的鍾文智,終於在今年3月12日,由最高法院依《證交法》等罪判刑30年5個月定讞,沒想到隔日北檢命警方拘提鍾文智時,卻發現人已經失聯逃亡。
▋高等法院合議庭的違法失職,必須為縱放罪犯鍾文智負起全責
為了防止鍾文智逃亡,法院給鍾文智戴上了電子腳環監控。荒唐的是,去年10月電子腳環監控期限屆滿,由邱忠義法官擔任審判長的高等法院合議庭,竟然片面解除電子腳環監控,沒有當庭告知檢方,沒有製作裁定、公告裁定,就讓鍾文智加保 2,000 萬後交保。
直到東窗事發後,合議庭才在上週五 3 月 28 日,「回溯」製作原應在 2024 年 10月 14 日做成的「略式裁定」並公開上網,邱忠義更透過媒體放話,把責任推給檢察官與書記官,這種聞所未聞的離譜行徑,再次重傷搖搖欲墜的司法公正。
時代力量呼籲司法院,撤查是否有人謀不臧,依法官法對邱忠義啟動個案評鑑,移送職務法庭,究責到底!
▋在鍾文智逃亡前,還有哪些人在為鍾文智脫罪?
鍾文智炒作TDR坑殺散戶案,除了法庭的攻防,更令人憤怒的,是有一群人,前仆後繼、努力不懈要為他來修法。
這些人,就是我們的立法委員。
2022年5月,鐘文智案一審判決後,財政委員會召委,國民黨立委羅明才,排審了民進黨立委余天提案《證交法》第4條、第165條之2修法草案,朝野沒有共識。
這個量身訂做為鍾文智脫罪的修法,試圖把TDR明定為證交法上的有價證券,達成「修法前」TDR就不是有價證券的法律效果,這樣的話,證交法就不能處罰鍾文智炒作TDR的行為。
事實上,金管會早已多次重申,在國外上市,並且在台灣證交所以以存託憑證掛牌上市募資的TDR,當然是有價證券。就像台積電在美國上市的TSM一樣,沒人會懷疑台積電的美國存託憑證不是有價證券。
2023年5月,財政委員會羅明才召委,再次排審余天的《證交法》修法草案。這次捲土重來,羅明才還特別召開了公聽會。公聽會上,余天甚至毫不避諱的表示:「對他陳情的鍾文智因炒作TDR二審被判刑18年,殺人放火都不一定判這麼久,只是這種東西卻遭到法院這樣認定。」
當時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、陳椒華召開記者會反對修法。也因為爭議太大,跨黨派都有立委反對,這次的排審再次無疾而終。
2024年,鐘文智案二審判決後,又有一堆立委跳出來要修《證交法》第4條、第165條之2。
首先是民進黨的蔡易餘、林岱樺,接著是國民黨的李彥秀、王鴻薇、陳玉珍共同提案,後來,陳玉珍、王鴻薇又共同提案了一次,這些提案的用意,都是修法明定TDR為有價證券,來塑造修法前TDR不是有價證券的法律效果。所幸爭議太大,相關提案皆已撤案、退回。
我們要問的是,為什麼一個坑殺散戶的罪犯,可以讓立委鍥而不捨提案修法,可以讓高等法院合議庭做出前所未有的違法縱放?
這個問題,是所有台灣人民心中的疑問。
司法院、為了鍾文智提案修法的立委,必須給人民一個清楚的交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