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代力量

愛爾麗偷拍案常如山遭求刑 14 年!王婉諭轟連夜滅證惡劣,籲修法補破網

本則新聞摘要

時代力量痛批醫美集團偷拍且連夜滅證。主席王婉諭指出受害者近百人包含未成年,現行法規罰鍰低且滅證罪過輕。嚴正呼籲立法院儘速修訂醫療法與刑法,加重刑罰以重建安心醫療環境。

針對新北地檢署昨日正式起訴「愛爾麗」醫美集團偷拍案實質負責人常如山等 7 人,並對常如山具體求刑 14 年,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痛批,該集團不僅長期侵犯上百名消費者的身體隱私,更在事發後明目張膽地連夜滅證;她嚴正呼籲,除了衛福部即將發布的新版指引外,立法院應儘速推動《醫療法》與《刑法》修法,大幅提高罰則,別讓充滿漏洞的制度成為加害人的保護傘。

王婉諭指出,目前經檢方證實的被害人已達 99 名,其中更包含 4 位未成年孩童,且這恐只是冰山一角,全台仍有許多分店尚在調查中。更讓社會不寒而慄的是集團的滅證行徑。王婉諭表示,檢方證實今年 5 月 1 日有吹哨者在板橋店發現攝影機後,常如山等人的第一反應竟是連夜指示廠商,從北到南將監視器與主機拆除、刪除影像。王婉諭痛批,一個自詡台灣連鎖醫美龍頭的集團,私下卻將信任他們、躺上診療台的客戶變成針孔鏡頭下的獵物。

王婉諭直言,這麼惡劣的犯行背後,是充滿漏洞的制度。衛福部 2015 年公告的《醫療機構醫療隱私維護規範》,涉及錄影的規定僅有寥寥十六字,毫無實質規範。雖然衛福部預計於 7 月中公布修正草案、8 月上路,並提出「禁止針孔密錄、公共區域明確告示、低度隱私空間需書面同意、高度隱私空間原則禁止錄影」四大共識,方向正確,但缺乏實質嚇阻力。

為徹底補足制度缺口,王婉諭提出兩大修法訴求:第一、大幅提高《醫療法》罰鍰上限。 現行《醫療法》針對這類違規的罰鍰上限僅有 50 萬元,對一個橫跨全台、上千名受害者的連鎖集團來說連零頭都不到。立法院必須啟動修法,將罰鍰比照《個資法》重大外洩的規模大幅加重,才能產生痛感。第二、加重《刑法》滅證罪刑度。 愛爾麗集團之所以敢肆無忌憚地滅證,是因為現行《刑法》滅證罪的罰金折算上限僅約一萬五千元。對加害者而言,刪硬碟、拆主機成了「最划算」的選擇。針對這種組織性的性影像滅證行為,刑度非加重不可。

王婉諭最後沉痛呼籲,身為女性、也身為媽媽,讓每個躺上診療台的人不必再提心吊膽地檢查天花板角落,是一個無比卑微的要求。請朝野各黨在國會共同推動《醫療法》與《刑法》的修法,重建讓民眾安心的醫療環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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