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代力量

無照駕駛釀台南奪命車禍 時代力量籲儘速修法杜絕悲劇

台南市二寮觀日平台 4 日上午發生死亡車禍,一名 18 歲蘇姓男子無照駕駛馬自達 3 轎車,疑過彎未減速失控,撞上前方 17 歲楊姓少年機車,楊男當場身亡,肇事車輛翻落邊坡。時代力量表示,這起事件凸顯政府長期縱容無照駕駛與執法失靈的制度問題,改革刻不容緩。

由於該起事故發生前,警方就因另起事故到場開單並填寫查扣紀錄,卻未依法落實禁止駕駛或移置車輛。無照駕駛後續又再度開車上路,最終在轉彎處釀成悲劇。對此,時代力量指出,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,警方舉發無照駕駛後應「當場禁止其駕駛」,必要時並可移置車輛,確保違規者不得再上路。然而現行制度未強制移置,導致無照駕駛開完罰單仍能繼續行駛,執法落差形同縱容,讓法律成為空文。

時代力量表示,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已於八月初通過修法草案,將「當場禁止駕駛」修正為「當場移置保管車輛」,並規定吊扣車牌三個月。時代力量呼籲,立法院應儘速完成二、三讀,讓修法落實執行,使沒照就沒車可開,讓車主也須共同負責。

時代力量指出,根據交通部統計,台灣每年發生逾五萬件無照駕駛事故,平均每日約一百三十件,造成七百多人死亡、近八萬人受傷,是酒駕事故的七倍。警方每年取締二十多萬件無照駕駛,但三分之二為累犯,顯示現行罰則缺乏嚇阻力。

時代力量強調,日本、韓國及歐美多國早已將無照駕駛列為刑事犯罪。以日本為例,最重可判三年徒刑;若釀重大事故,駕駛、車主與乘客皆須連帶負責。反觀台灣,現行法規僅罰二萬四千元、無刑責,根本不足以防止悲劇重演。

時代力量主張,政府應從制度面徹底改革,儘速完成修法,並推動無照駕駛刑罰化,讓社會明確認知這是犯罪行為,而非單純違規。台灣每年有逾七百條生命死於可避免的事故,若繼續容忍無照駕駛,下一個受害者可能就是我們的朋友、家人或孩子。

時代力量呼籲,對無照駕駛的縱容,就是放任死亡上路。交通部與立法院應以人民安全為優先,不再讓改革停留在口頭共識,從根本杜絕無照駕駛的惡性循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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