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(7)日完成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》及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》修正草案初審,將投票年齡下修至 18 歲的修法草案送出委員會,等待黨團協商。時代力量今日發文指出,朝野各黨對 18 歲公民權已具高度共識,呼籲立法院各黨團儘速完成協商,以「直接修法」落實青年參政權,不讓改革再度功虧一簣。
時代力量表示,台灣青年在年滿 18 歲後,即可參與公投、擔任公職,並須服兵役、納稅,承擔完整的法律責任,卻無權透過選票決定國家的未來。時代力量直言「這是台灣制度中,最荒謬的權責不對等。」
2022 年 18 歲公民權修憲案曾獲朝野一致支持,並在公民複決中獲得過半同意票,最終卻因修憲門檻過高而未能通過。對此,時代力量指出,過往修憲案的功敗垂成,不應成為青年公民權停滯不前的理由。
針對外界質疑下修投票年齡是否有違憲疑慮,時代力量也引述前大法官黃虹霞等多位法律學者的見解強調,《憲法》第 130 條「中華民國國民年滿 20 歲者,有依法選舉之權」之規定,無論從文義解釋或基本權保障的角度,應理解為選舉年齡的「最低保障」,而非「最高限制」。
時代力量說,憲法並未禁止立法者透過法律賦予 18 歲國民參政權,更不應被曲解為阻擋青年參政的障礙。立法院只要直接修訂兩部選罷法,將投票年齡下修至 18 歲,即可立即保障青年的公民權。
時代力量指出,目前國民黨、民進黨、民眾黨皆已提出兩部選罷法修法草案,內政委員會今日亦正式完成初審。法律路徑、社會共識、民意基礎,三項條件均已具備。
時代力量進一步表示,放眼全球,235 個國家與地區中,已有 95% 將投票權年齡設定在 18 歲或以下,台灣沒有理由繼續等待。時代力量呼籲立法院各黨團拿出當年修憲案的共識,儘速完成兩部選罷法的黨團協商與三讀程序,透過直接修法落實 18 歲公民權。

